核销不良贷款有风险吗?
核销不良贷款有风险。核销不良资产,是银行、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对逾期、亏损、不能收回的贷款及投资进行注销处理的一种形式。核销,即注销收回,表示银行放弃了此项债权,但并不表示银行放弃了该项债权。一旦债务人以后有能力偿还,还要继续偿还。
为了正确核算不良贷款的损失,正确反映金融机构的资产损失,加强金融资产管理,促进金融资产质量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资产损失核销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核销金融资产损失。核销后的不良资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必须符合原部门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是各项损失贷款和应收利息应已提足损失准备并已列入损失类科目;三是核销贷款需经监管部门批准。
对于已核销的不良贷款,如果发生损失的贷款资产又收回的,按照恢复贷款的性质不同,分别按冲回本金、利息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利息收回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会计处理。即恢复本金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费用,记入当期损益;冲回减值准备时,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利息收回资产减值准备时,仅将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