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费需要发票么?
1、基金公司向托管机构支付基金的托管费用,不开发票; 2、投资者购买基金产品时,收到的是基金公司盖章的专用收款凭证或银行转账回执,而不是税务局监制的纳税票据(俗称“增值税发票”)。
3、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没有明确规定基金公司需给托管人开具任何形式的发票。 目前国内大多数基金托管人都是按照0.25%每年收取托管费用的,比如一只2亿的规模债券型基金,一年下来就是50万的托管费,如果是股票型或者混合型基金会高一些。 虽然目前市场上没有专门的税法规定基金托管费的支出可以做为企业的税前列支项目,但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可以扣除,不过不能作为财务费用列支。 企业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营业利润的百分之五(含百分之五)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扣除。
从税务方面考虑,基金公司最好还是不要开具有税收性质的书面证明。但是,如果发生了因基金交易产生的增值税等相关税金,则需要依法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