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府助如何记账?

岑卓坤岑卓坤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感谢邀请,这个问题提的很好。因为政府补助本身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收入,对于其会计处理的规定也不像一般收入那样明确。所以,我们这里所说的会计处理主要是从税收方面的考虑来进行的。 政府补助如果是在取得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时所获得的,则应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理——即:企业因出售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营业收入;而如果是收到的财政拨款,则应按照上述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款项往来,如财政拨款或补助等,应作为往来款项进行处理。

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时,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及第六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形成的其他收益或损失,应当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虽然财政拨款的目的是为了补助企业,但上述文件对财政拔款是否属于不征税收入或者免税收入并没有作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少税负,就应该将财政拨款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

对于不征税收入,由于在会计处理上已经作为收到现金处理,故在所得税申报时可以不用进行相应调整。而对于作为免税收入的财政拨款,虽然在会计处理的时候已经作为收到现金处理,但在所得税申报时需要调整到免税收入栏次。 另外,需要提醒的是,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吸收合并涉及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属于上述通知规定的情形,可以享受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政策。企业吸收合并过程中,因为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可以适用上述文件的有关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的税费。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