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不缴纳一金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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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制度和财政监督制度。 对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存、少缴或者拖欠社会保险费的,以及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给员工上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这种义务来自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属于法定义务,不能以约定进行排除。所以不给员工上五险是违法的。

当然,有的公司可能给你补交之前没上的社保,但是不交后面的,这种情况法律是不允许的,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企业不为员工交纳公积金也是违法的。 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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