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金几号之前办?
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2、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登记证》(在常住地或外地企业参保地);
3、凭身份证、户口本、《失业登记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户口所在街道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4、失业人员同时领取生育补助费、医疗补助金及丧葬抚恤金,需另行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医疗机构证明等相应材料。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结,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待遇凭证,并告知其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并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包括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金以及不限制次数免费体检。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的离职都能领失业金。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到失业保险金后,可以按月领取,也可以一次性领取。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属于个人主动辞职的情况,则无法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