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贷款算不算流资?
质押贷款属于流动资金贷款的原因分析:
所谓流动资金贷款,是相对于固定资金贷款而言。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办法中关于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主要贷款”这一解释,可以看出: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动资金贷款有它特定的贷款对象、贷款用途、贷款条件、贷款期限和利率,有着明确的界限,是固定资金贷款所无法替代的。
从会计学科的角度看,流动资金是企业用于流动资产的那部分资金,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实现销售收入、利润所必需的前提条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经营过程,就是不断消耗流动资金,不断补充流动资金的过程。只要企业生产经营不停止,流动资金就会永无休止地循环,形成待购进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货币资金四种形式和形态相互转化的循环。在循环过程中,流动资金形态虽然发生变化,但价值不变,消耗的流动资金必定会补偿。只要企业继续经营,这部分补偿流动资金就能得到实现。因此,作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来源,流动资金贷款理应属于短期贷款,其期限不应超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