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多投资会计处理?
股东们投入的资产(不是货币资金),在会计账面上需要确认为所有者权益,所有者以实物资产形式注入的,应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 以非货币性资产置换的,应当分别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将其相应部分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 在实务中,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可能通过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进行核算。 例1 收到股东投入固定资产 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而股东甲却一次性将总价值为80万元的设备交给公司使用,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机械设备 80万元 贷:实收资本——甲股东 80万元
例2 收到股东投入存货 股东乙出资70万元的原材料,办理入库手续后,该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乙股东 70万元 贷:实收资本——乙股东 70万元
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股东是按货币资金还是非货币资金方式入股,都应在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的“实收资本(或股本)”项目内反映。 如果一家企业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与资本公积(或股本溢价)两项合计数大于其注册资本,则表明该企业收到了超出其注册资金的股东投资款,这时企业必须按照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记账,并增加相应的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股本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