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体系中国谁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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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新中国刚成立,百废待兴。在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加入一个以美国为中心的国际经济体系,对于国家财政和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好处。“两弹一星”,原子弹+氢弹,洲际导弹,基本算是同时成立的吧!(这里加个原子弹是赶英超美,加氢弹是为了追苏联) 这对巩固新生政权是很有意义的,同时也让西方承认了新中国的地位。更重要的是,这个体系是以美元和黄金为基础的。也就是说只要持有美元或黄金,就等于间接持有美国和世界的信用。这对于当时的国际信誉穷得叮当响的新中国来说,等于是打了张白条,以后想办法还就行啦。这让新中国成立初期极为窘迫的外汇和财政状况大大缓解了。

当然,作为代价,中国在贸易上要满足美国的需求,并在国际收支平衡上尽量接近美元/黄金。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外贸的发展,尤其是在50年代前期。但是,如果从更宽的角度来看,这一安排还是对中国非常有利的。 首先,它保证了我国的工业化可以继续进行下去;其次,它保护了中国免受美国的关税壁垒之扰;它使中国能够获得发展所必需的资金(虽然是有条件的)。最后,从长期来看,这种进出口不平衡的状况最终会扭转,因为随着资本积累的进行,技术水平的提升,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中国的出口潜力能被充分开发出来。

从长期来看,这一体系对新中国是有利的。但中间也有烦心的地方,比如1960年-1963年的“特里芬难题”,国际收支不平衡带来的外汇危机。还有中美之间的纠葛,这个就不赘述了。 直到70年代末,中国实现了战略目标,开始改革开放,并建立了以美元/欧元为主体的国际货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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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有44个国家参加的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中国也派代表团参加。中国代表在会上就有关问题提出过不少独立见解和要求,遭到美、英代表的无理拒绝。尽管如此,中国人民还是坚决抵制美国的施压,没有在最后的协定上签字。协定公布后,中国曾提出过一些质疑,但由于当时国民党政府对国际事务缺乏积极主动性,最终没有参加布雷顿森林协定的签字。

尽管如此,美国仍坚持要求中国从速汇款,参加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美国的不断催促下,民国政府不得不派人起草汇款案。考虑到汇款数额庞大,一次付清困难重重,因而拟分两次完成汇款:第一次汇款为对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股金,数额为4500万美元;第二次汇款为“向世界银行认购特种债票案”和“对国际货币基金增缴特别基金案”,共计7500万美元。汇款案于1945年3月提出,交国民政府行政院院会通过后发布,并命令财政部和外交部迅筹办法,分别进行汇款。汇款案提出后,立即遭到各界的反对。反对的理由主要有二:一是当时中国还处于半殖民地状态,不可能参与建立战后国际经济秩序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所以对这个“殖民地条款”绝不能签字认账;二是当时战争尚未结束,国内经济已十分困难,而且汇款数额巨大,国库无法筹措这笔款项。他们甚至还认为政府汇此巨款是“帮助他人完成战争目标”,对内“却束手无策”,“不啻养虎贻患”。

在各界的激烈反对下,汇款案被迫搁浅。在美国的催促下,汇款案在几经周折之后,于1945年6月再次呈行政院院会通过,并交立法院审议。审议中,反对汇款案的声音再次高涨,汇款案再次受到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行政院不得不一再修改案文,并做出很多承诺,如要求财政部确保汇款的安全、确保汇款“专款专用”等,甚至为获得通过不惜做财政收入风险极大的承诺,如汇款由国库暂时拨付,将来以财政收入抵还。在国民政府的多方努力下,汇款案于1945年7月28日在立法院会议上通过。行政院随即发布命令,要求财政部和外交部迅筹办法,办理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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