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改哪些行业?
5月1日“营改增”全面实施。“营改增”取消原增值税凡税十税、改为增值税17%和11%两档税率。
此次税改,不仅将提高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降低能源、资源、交通、水利等基础产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鉴证咨询等项目增值税税率,还有力支持交通运输、区域合作、健康养老、影视制作等战略发展。
全面深化税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保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
为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提高服务业特别是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鼓励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发挥现代服务业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促进出口退税政策措施的作用。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
2025年前,先对装备制造等适用17%增值税率的项目,下调税率;再逐步降低高档住房、机动车辆、奢侈品、高低档香烟、金银饰品等适用17%增值税税率的项目,降至13%。同时,从2016年1月1日起,免征中央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支持教育、科学、技术、文化和卫生事业;从2016年4月1日起,免税单位发放的护理、教育和福利补贴,用于集体福利;从2016年5月1日起,免征农业特产税;从2016年7月1日起,免征车辆购置税;从2016年8月1日起,免征营业税。
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自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不包括银行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