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资分几种?
政府投资项目分类(按项目性质) 按项目性质,可以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 基本建设投资,是指新建、扩建或改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发生的资金支出。包括土地购置费、建筑物及构筑物支出、设备购置与安装调试支出以及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等。 更新改造投资,是指对现有企业采用扩产、技改方式进行提升或转型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内容具体包括:技术改造投资;资源综合利用;老厂区环境综合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关闭破产企业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用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发展项目的贷款贴息;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列入更新改造投资的专项用途的资金(国发[2016]43号文附件8)。
2.政府投资项目分类(按资金来源) 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政府投资项目可分为财政性投资和公益性投资项目。其中,以财政性资金作为主要投入来源的建设项目为财政性投资项目,包括财政资金直接投资和财政资金承诺代偿的银行贷款两种方式;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主要衡量标准,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基金或者资产管理公司等出资,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公益性投资项目属于公益性投资项目。
(1)财政性投资项目。在预算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建设需要而确需申请银行融资时,应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办理招标采购手续,并依法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和借款合同。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取得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全部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行生产、供应和服务。
(2)公益性投资项目。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坚持市场主导,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依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充分发挥各类投资者的的积极性,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对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项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投资方。项目法人应按照招投标文件确定的内容和组织要求,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以及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行债券的公益性项目,经批准可以采用特许经营权等方式融资,并按照规定签订协议,明确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