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事金融企业类型?
简单说,就是从事金融业的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的经营范围分为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两类。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即可经营的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业务。 金融企业主要是通过提供各类金融服务来获取利润,因此其经营范围主要是许可经营项目,一般经营项目仅允许为许可经营项目的开展提供支持或保障。 对于一般经营项目中涉及行政许可的,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先行开展经营活动,再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常见金融企业的经营范围如下: 一、证券公司 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相关的会计、审计及税务等服务;4.融资融券;5.证券发行环节的相关服务;6.其他券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二、期货公司 1.商品期货经纪;2.金融期货经纪;3.资产管理;4.基金代销;5.期货投资咨询;6.其他期货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监管机构批复为主。 三、公募/私募投资基金 1.非证券类资产的投资管理;2.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3.其他基金管理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以监管机构批文为准。 四、保险代理/保险经纪 1.保险代理;2.保险经纪 五、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范围由所在地省级人民ZF制定。具体以当地监管部门要求为准 六、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的经营范围由商务部规定。具体范围参见《融资租赁行业管理办法》(商租发〔2013〕96号)。
以上只是对金融企业类型的列举,实际上各地方会对本地新设金融机构的名称和经营范围进行限定,因此新设金融机构还应参照当地有关规定来命名和设定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