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立报表怎么分?
新准则下,不存在所谓资产负债表的重新编制问题(仅就合并财务报表而言),因为新准则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是会计要素在母公司和子公司财务报告中所反映的数量,而不是以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加总计算的基础上编制的。 但是,由于母公司和子公司属于两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各自具有不同的资产负债表,在母体和子体之间进行债务承担划分时必须注意以下内容: 1. 区分资本项目与负债项目的划分
2. 同一项目内部的不同账户间划分的逻辑关系性 以上两点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首先,需要确定各个项目的内容及所包含的范围;其次,在确定了各个项目内容并明确了其范围之后,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各项目的核算对象,即明确哪些项目应当纳入新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哪些项目应从新的企业资产负债表中剔除。
例如,某企业对其资产进行如下项目分类: 则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将上述资产划分为: 进而形成新设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相应增加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项目的金额,减少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项目和净利润项目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