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什么期权?
关于“期权”的概念,在国内期货市场上被普遍定义为“买入或卖出权利”的合约;而在国外期权领域中,更倾向于称其为“可交易期权(tradeable option)”或者“商品期权(commodity option)”[1] ,其合约标的物是既不同于股票也异于债券的一种金融产品——商品。本文采用后者的定义。
目前在中国境内上市的期权品种有国内首只衍生品—大豆期权、国内第一只股指期权和国债期权利。 大豆期权的标的是大豆,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2010年4月16日,大商所推出了我国第一个期权产品——大豆期权。此后,大豆期权的规格逐步完善。 目前的大豆期权属于ETF期权,其合约类型和标的物的确定参照了美国标准。投资者可以在合约交割月份的前一个月第4个周五通过竞价方式获取下个月的看涨或看跌期权买卖委托。例如:如果当前交易周周四(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四个周五)的收盘价为5350元/吨,则买方最多可以购买下月初5300元/吨(行权价低于收盘价)的商品仓单;反之,卖方最多出售5400元/吨(行权价高于收盘价)的商品仓单。 对于大豆期权买卖双方来说,最关注的莫过于价格,也就是行权价。对于买方,越低的价格意味着越多的收益;反之,更高的行权价会增加买方的支出。而对于卖方而言,更高的行权价能带来更多的收入;反之,较低的价格会让卖方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与境外期权市场不同,目前国内期权交易采取的是平价交易方式,即期权交易价格等于期权价值。理论上讲,即使期权的行权价很低或很高,只要价值一定,交易价格也是相同的。 大豆期权采用了实物交付的方式,这有别于期权在境外市场的交易形式。由于期权的行权价是由交易双方自行决定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灵活性。相对于股票和债券,期权的这种实物支付形式使得其更为接近现货市场。
为保证期权业务的正常运作及防范风险,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权业务实施监管。
股指期权是上交所推出的创新类期权产品。股指期权以人民币计价,采用欧式模式,分实值期权和虚值期权。其中,实值期权又分为买入实值期权和卖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又分为买入虚值期权和卖出虚值期权。股指期权的标的物是上证综指和沪深300指数,行权日是合约签署日后第四周的周六(遇节假日顺延)。目前,上交所的股指期权按年发行96批,每一合同单位包含100份期权。
国债期权利是财政部发行的国债期货,目前只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中进行报价,不对个人投资者。跟海外成熟市场一样,国债期货作为一种利率工具参与市场的流动性调节、预期管理。与外汇、大宗商品等产品相比,国债期货的定价相对较容易且波动率较小。这也决定了其作为期权的基础资产,适合作为期权交易的标的来丰富中国金融市场的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