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圈钱的原理?
假设某股票由100个股东持有,每个股东持有该股票的份额为1%,总市值是100万元。现在公司需要10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如果直接发放股利分给股东,则股东每人可得1000元,合计10万元;而如果公司以借款方式取得这10万元资金,则需要向股东支付利息,比如年利率5%,那么每年公司就需要支付给股东5000元利息,但是股东们的这笔借款的收益并不一定比股利高(除非这个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低于5%),这样就达不到吸引投资者进入的目的了。所以,公司在经营中需要的钱并不是总能贷到款,而需要大量的资金时往往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得到。
至于你提到的“在交易过程中,所得到的收入除缴纳相关税费外都归企业所有还是个人所有”的问题,我认为应该这样理解:当股价上升的时候,投资者获得投资收益,这部分收益属于投资者所有;而当股价下跌的时候,投资者损失了原本买入股价与现在卖出股价间的差价,这部分差价现在属于上市公司,但上市公司的这一部分收入还需要补交20%的个人所得税。当然,作为对赌协议的方,投资者可能也会预先支付一定的补偿给上市公司,比如按照10%的比例。不过,这种预先支付的报酬是在签订协议时就固定下来的,跟股市的涨跌幅没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