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短期借款增加原因?
“企业短期借款”的增加,可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首先,可能是原来的流动负债中有一部分是其他应付款,由于其他应付款有3个月或以上的限制条款,所以,在到期日无法偿还的债务就会转换为到银行的短期借款;第二,有可能是公司增加了新的业务,预计销售收入会增加从而需要补充流动资金,因此申请了银行贷款,并提供了相应的抵押物、担保人等,银行审核后发放了贷款,相应地,公司的“短期借款”增加了;第三,还有可能是因为公司对之前的应付款项进行了对帐,确定了应当支付而尚未支付的款项,并以此申请取得了银行贷款,则相关的现金流量表显示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相关损益表上会体现为计提但未支付的费用,而在资产负债表中则反映为一项负债即“短期借款”。 在实务中,上述第1点引起的借款用途变化较为常见,而对于第2点和第3点的区分在于是否提供了相应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是否有足额的人担保。
当然,如果公司借入的资金没有用于规定的用途,就可能属于财务造假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一切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并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二)私设会计账簿的;(三)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四)不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明记账方法的;(五)编造虚假数字的;(六)未经批准擅自开办税外收费项目的;(七)不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八)其他违反本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