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总数是什么?
固定资产总数指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的资产的合计。其中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和家具用具装具五大类资产是教育系统主要资产,占整个教育系统资产的98%。
1、房屋指教育单位占有并且实际使用房屋建筑物的原值,包括符合房屋定义的地下建筑和简易结构的房屋、有顶棚的架空通廊等建筑物的原值。
2、构筑物指各单位占有并且实际使用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围墙、水塔等构造建筑的原值(不包括作为房屋附属设备的电梯、消防设备)。
3、通用设备指办公应用和学生教学、生活中普遍适用的通用性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摄录像设备、电冰箱、空调等。
4、专用设备指各种教学专用仪器、学生生活等专用设备。如教学用的体育器械、医疗设备、实验仪器、电教、语言、图书资料等设施设备、学生生活用的食堂(含锅炉、消毒室)、学生饮用水等大型设备、公寓等。
5、图书指有统一书号标有定价的纸质图书,并按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
6、档案指不可替代的、按固定资产确认价值和标准,长期保留的有保存与考查价值的历史文献和资料。
7、家具、用具、装具指学校办公和学生教学、生活中使用的家具、用具、装具和厨房配的家具、用具等并按确定的具体条件确认为固定资产。
8、动植物指学校占有并且使用的标本、园林树木和各种在校园内、外饲养的禽、兽类动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