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应纳哪些税?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各企业及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企业或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等分类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是对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增值税中存在一个增值额的概念,增值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所取得的收入。增值额经过抵扣外购货物或者接受劳务的已缴增值税后的以余额。在实际计算时,一般采用凭扣税凭证抵扣税款的间接计算法,即通过扣减外购货物或接受劳务的的进项税额从而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增值税的特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征收普遍,二是避免重复征税,三是价外计征。增值税的上述特征决定了国家税收的稳定性,同时避免了重复征税对市场公平竞争的破坏,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定消费品,主要是指一些过度消费会对社会经济及人们生活秩序对人们生活秩序和人们健康产生危害的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等,为此,对这类商品课税,也利于对这些消费品课税,也利于对这些消费品的消费实行适当控制。
关税是对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由海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