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套房贷款怎么算?
从今年1月1日开始,重庆首套房认定出现变化,只要住房商业贷款记录已经结清的,再次申请贷款买房,都可以按照首套房来进行贷款。
根据政策,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相应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贷款利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防控情况自主确定。
也就是说,如果此前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两套房,将两套住房的贷款还清,再新购买住房时都可以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来执行,这意味着首付最低2成,贷款利率最低按基准下浮15%,即8.5折。
“三套房商业贷款算首套房”的新政,令部分无房,或虽有房但已经将之前的贷款还清的购房者跃跃欲试。比如一些手头资金充足又急于置换或者购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可以将此前的房贷凑个“热”,再购房就能算“首套”。
不过业内人士提醒,对于手头资金并不充裕的购房者来说,这样的行为并不可取。“如果是购买新房,一般开发商都需要首付到8成以上才会网签,凑成两套房热贷,多支付大量利息。”
事实上,从1月份开始,就陆续有中介人员开始向手头宽裕、急于换房的客户推荐这种方法。一位业内人士介绍,以购买100万元的房屋为例,如果是按二套房贷款,首付3成加上各种相关费用、税金一共要出资42万元左右,若凑成已结清两套房的热贷,首付只需3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