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三变股份合同?
三变股份合同,其含义为:新股东(即变)以一定价格(俗称投资)获得原股东(即不变)在本公司所占有的股份,待一定期限后(一般为一年)按原比例转让给新股东,同时原股东丧失对该部分股份的所有权。
三变股份合同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对原股东而言,既可锁定现期利润,又可以获得未来分红,特别是针对成长性公司,原股东可以借助三变股份合同,变现部分利益给当前股东优先,相对降低进入门槛,满足小额投资需求;对新股东而言,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股份,同样可以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经济收益,甚至可获得比股票市场更高比例的提升;对目标公司而言,吸纳了兴趣投资,扩充了实收资本,解决了当前急需资金的问题,还优化了股权结构。
然而,三变股合同,虽为三方利益共存,但执行起来却会遇到瓶颈。原股东因获得现金利益而喜,但实际是否真正放弃股权却很难讲;新股东因以低于市场价格获得股份而喜,但日后目标公司若运营不善,其所持股份价值亦会大跌。
要破解这一瓶颈,有三点建议:1、新股东在受让股份前,应详读原股东当初购买股份的合同及目标公司近三年的财报,对目标公司有足够的认识,并和原股东及目标公司高管进行充分沟通。如果发现目标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或存在暗病,则无需购买三变股;2、三变股合同中应允许新股东在一定的考察期内要求回购,原股东有义务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予以回购;3、三变股不应具有优先权,原股东有权利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以相同的条件向新股东转让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