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押有比例限制吗?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概念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银行)以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借给借款人(公司)用于经营,并以借款人(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的一种信贷产品。 简言之,就是企业用自己的股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由于股权是公司资产中最有价值的一部分,且流动性差,为了便于交易和实现,法律规定股票抵押时,只能质押股份的一半,并且需要到证券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二、办理程序 根据不同借贷主体之间的区分,其办理程序也不尽相同,但总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提交相关资料;
2.贷款审核;
3.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
4.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1)以动产进行质押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5.放款
三、常见法律问题
1.是否所有股东都有义务提供担保?
答: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董事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负有损害责任的股东追偿。也就是说只有公司股东会有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权力,其他任何股东无此权力。
2.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仅有大股东签字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答:未经其他股东同意,仅有大股东签字的公司股权转让行为无效。 因为股权转让关系涉及到公司的变更登记,而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东会决议。所以,即使大股东将部分股权私自转让给小股东,由于其它股东并不知情也不同意,则该转让行为无效。
但是,若大股东已经将转让事实告知了小股东并得到小股东的认可,那么该转让就具有了法律效力。此时即便其他股东事后不予追认,该转让也已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