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贷款算违规吗?
1、对于借贷合同的效力,目前法律上采用的是“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区分标准,也就是如果合同存在违法情形的,才导致合同无效;
2、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否则,不仅借款合同会因违反金融监管规定而无效(即所谓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且可能涉嫌非法集资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 43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07条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集资诈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综上,如果名义借款人并不是实际借款人,那么两者之间就形成了表面上的借贷关系,这种情形下,名义借款人作为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等,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如果名义借款人事实上是向实际借款人提供借贷的资金或财产,实际上成为实际借款人的代理人的,则名义借款人不但不承担还款责任,反而有权主张实际借款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