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审的贷款有哪些?
目前,国家对于贷款行业监管的主要依据是2010年颁布的《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5号)和2012年12月发布的《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34号)。根据上述文件,贷款业务属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金融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各级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贷款业务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各地银监局按照银监会授权和职责分工对银行的贷款业务实施监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根据原《贷款通则》第四章的规定,下列贷款属于“特定用途贷款”:
(一)房地产贷款;
(二)流动资产贷款;
(三)固定资产贷款;
(四)项目贷款;
(五)证券公司客户融资类业务中的信贷融资;
(六)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的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和资产支持计划业务中涉及的相关贷款。 除以上六种情形外,其他发生的贷款都属于“非特定用途贷款”。在现行监管框架下,一般不涉及对前者的许可或备案要求,后者则需要经过相关机构的批准或者备案。对于您提到的电销贷款是不是合法合规的问题,取决于其所属的类型是否是特定的,如果是,则属于合法合规,如果不是,则是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