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回报可以抵扣吗?
明确一点,个人投资的收益,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企业投资收益是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缴纳范围。两者税目不同,但是税率是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来源中,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收入外,其余全部属于应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销售货物所得; (二)提供劳务所得; (三)转让财产所得;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所得; (六)租金所得; (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八)接受捐赠所得; (九)其他所得。
对于个人而言,其投资收益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是20%的收益会被上交国家财政。但是!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征投资额对应的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二)生产经营地点位于西部大开发地区;
(三)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业务。 对从事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业务的创业投资企业,可按实际募集规模的对数,分别减半享受上述优惠。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相关 tax 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12〕65号)第二条规定,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并持有期限不少于4年(含4年)的,可以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请退税,并按以下公式计算退税应纳税额——“
W=P×R×(1-T)×(1+33%) 其中: P——纳税人当年实际发生的创业投资额。 R——纳税人在取得该项投资时的投资收益率。 T——适用税率,对小型微利企业暂减按2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W——允许退还的应纳税款。 所以,创业投资企业是有机会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政策是指直接投资于中小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如果是通过产业基金等渠道进行投资,则需要按照一般投资渠道进行税务处理。即“先分后税”的原则,所获得的收益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选择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