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债银行如何参与?
1、主承销商,通常会有两个主承销商,一个是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另一个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招商银行”)。两家对债券的报价、发行方案等方面会相互竞争,最终协商确定。
2、簿记管理人 由主承销商指定的金融机构负责记录债券发行情况,主要包括发放询价通知书、接受申报材料、制作申报文件、核对保证人资格、审查申报材料等。
3、受托管理 人 一般是由主承销商指定,主要任务是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协助发行方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制定受托管理计划;编制并披露受托管理人报告;监督募集资金的用途和使用;当出现可能影响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事项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等等。
一、《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债券的发行与存续期间涉及下列事项的,发行人应当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公告: (二)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变更;
(五)影响债券价格、偿债能力或者投资人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五条 发生可能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突发性事件时,发行人应当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有关监管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在事情发生后及时予以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提出有效的处理预案,并依法实施。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披露指引》 第四十三条 银监会按照宏观审慎监管的要求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管。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活动,停止批准新建项目,吊销经营许可证: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告;
(四)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本指引所称重大违法违章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八)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任何形式非法集资,骗取公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