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委托函怎么开?
“环保委托函”,全称是《深圳市排放污染物委托监测登记表》(以下简称《监测登记表》); 由排污者(企业)填写并提交给负责审批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其作用主要是告知环保部门,由谁来负责对排放污水的企业的污水进行检查和采样、送样等工作,并承诺如果检测有超标情况,责任由谁承担等有关事项。这个文件并不是强制要求必须有的,但是建议为了稳妥起见最好还是办理。
一.办理《环境监测登记表》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二.办理《环境监测登记表》的流程如下: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注1:本表只适用于登记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监控计划监测工作的情况。
注2:登记单位名称与地址必须与排污许可证上的信息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