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内投资与对外投资的区别?
“对内”和“对外”是相对而言的。对于企业来说,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为公司生存和发展提供资金、资产和资源的内部部门(或称主体);另一部分是拥有可支配现金流(或叫自由现金流)的部门(或称客体)。
对外的投融资活动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资源交换活动——将不流动的资产(一般是不可消耗的资产)与流动资产进行置换。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能够实现资金的供求均衡,另一方面也可以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 对内的投融资活动就发生在同一主体之间。因为同属一个公司,发生在这两部分之间的资源交换一般是没有成本或很少成本的。这种交换通常也不会导致资本的供需平衡问题——有进有出,保持总量不变即可满足这一要求。对公司内这两个部分来说,投融资活动的核心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即是否实现了经营成果的分配和转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对外投资和融资的关键在于实现两个目标的平衡:一个是总体资本供需的平衡,另一个则是各相关利益方利益(也就是资本的成本)的平衡。而对内的投融资活动关注的重点则是在于实现公司整体(或者某些特定对象)的利益最大化。至于如何实现上述目标,在资本市场上往往是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实现的。从理论上说,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的投融资都可以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应当注意,这里提到的“债券”是指狭义的债券,即借款合同,而不仅仅是发行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