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有房基金吗?
谢邀,这个问题问得真是时候,昨天上午刚刚去了当地银保监会上报2018年行业数据(报告内容涉及所有人身险公司),下午就接到通知让准备明天去汇报2019年度的偿付能力和风险综合评级情况。不过我还没具体看过报告内容,所以以下回答仅供楼主参考。
首先说一下房产抵押贷款的本质是什么。根据目前各家人身险公司使用的《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版本,其第一条定义就很明确,本合同所称房地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由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后以借款人的房地产作抵押,提供给借款人用于保障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款项” 也就是说,从契约的角度,人身险公司的房屋抵押贷款是作为理赔准备的金融手段。
其次,从监管层面。根据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公司保费收入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率统一计算标准》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房地产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为了规范寿险业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原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办理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对寿险公司开展的住房按揭业务做出具体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在以上两份文件中对房地产业务都专门指出“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与其有密切经济联系的企事业单位)”。
无论对人寿保险公司还是财产保险公司而言,通过房地产项目获取的盈利都不是其主营业务收入,而只是用来满足理赔需求的资金储备。监管部门一直对这些资金的投向采取严格监管的态度。 以人寿保险公司为例,其每年需要报送各项业务及经营情况的报告给银保监会以及当地监管局,其中重要一项就是报送上一年度各月份的投资收益情况,随时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
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这些资产也要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金,一旦未来出现亏损,要首先冲销这部分减值准备金,确保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不会亏钱。当然,一旦未来经济形势好转,这些资产的价值又会重新激活。 在我看来,以上两方面内容其实都在指向同一个问题——保险公司投资的房地产相关资产其实是作为理赔资金池的一部分而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