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双gp怎么备案?
关于GP的备案,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要求和规定,各区域的政策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所在区域来判断是否要备 案及如何备案的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对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如何分类: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我国境内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主要可以分为两大类, 即公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资产管理人; 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并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的机构;而私募资产管理人则是指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并通过投资取得收益,主要经营证券业务的新兴金融机构。
一般我们所说的“基金”大多是指私募证券基金(Private Securities Fund),是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方式,主要投资于金融工具,通过组合投资及合理的资产配置实现收益最大化的信托基金。 而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主要指的是投资基金,通过股权投资的形式投入各种非上市企业,从而分享其未来成长所带来的高回报,是长期资本市场的参与者。从这个层面来看,一般来说我们的“基金”更倾向于指私募证券基金。
由于私募证券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其监管制度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除需满足《证券投资基金法》所规定的注册条件之外,作为基金行业监管的重要一环, 基金的注册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章程; 有明确的业务范围、投资范围和基金规模上限; 有必要的机构和场所,能够有效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的管理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占挪用财产罪等刑事罪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违法被吊销执业证书或其他职业许可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