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表现费是什么?
“表现费”,也叫做“超额收益分成”或者“业绩报酬” ,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后所获得的额外的收入。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相关规定,当基金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基准的收益时,基金经理可以分享超额收益,获取表现费;当基金的年度收益率低于基准收益率时,基金经理需要承担补偿责任,以弥补投资者损失的部分。 具体的比例按照契约安排进行决定。在阳光私募领域,由于采用信托计划作为产品运作的载体,因此通常没有表现费的约定。但是优秀的私募管理人能够为投资人赚取持续的盈利,这一点和公募有类似的地方——只有投资经理不断超越市场,才能获得更多的管理费用。如果一年下来,你的财富积累不如上证综指,那对不起,你得自掏腰包来补偿投资者的损失。
当然,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会利用各种策略、工具,来争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但是不管怎么讲,超越市场、取得超额收益是他们获得表现费的前提。 对于私募来说,收取方式相对灵活。比如可以选择按年收(如3%/6%/10%)或是按月收(7‰/14‰)。不过无论哪种算法,都是在基金整体盈利的前提下才能提取。
而对于公募基金而言,考虑到公开性和监管的要求,一般只能采取“固定比例计提”的方式,即在基金整体盈利的情况下,按一定比例从基金资产中抽取现金作为自己的薪酬。 目前,市场上大多数公募基金都会把80%以上的资金用于股票及债券等资产的配置上。也就是说,一旦这些基金不能跑赢大盘,基金经理就需要把自己的工资分给投资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