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发债是基金么?

寿华林寿华林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不是,“内蒙”和“基金”都是发行债券的主体。 “内蒙”是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基金”是指国家开发基金。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2018年5月7日发布公告称,由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债务余额已超出自治区财政厅核定的限额,经与财政部商定,决定暂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根据这一公告,今年内,内蒙古政府不会再发行新的债券了。 但是此前一年(2017年)6月份,内蒙古还是发行过债券的。 在2017年的债券发行报告中,对资金用途的描述是这样的—— 报告中说要用于“重点建设”,其实质却是置换存量债务。 因为政府债务的构成中除了上述的专项债券外,还有一般债券,也就是没有指定投资项目,而是由政府部门按照一般公共支出安排使用的债券。

目前我国的财政制度采取的是“一级财政预算”的管理体制,即每一级政府都要编制自己的财政预算,进行本级支出的管理。但是法律规定,地方政府的债务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才能发行。虽然一般说来省级政府举债权限高于县级政府,但毕竟需要得到国务院的特别授权。

值得注意的是,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发布的这一公告当中提到,此次债券违约的原因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 什么是“重大变化”呢?

2014年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的GDP年均增长率曾高达13%,居全国第一。但这个“中国第一”却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来的,因为在这两年,内蒙古的能耗强度(单位GDP能耗)增幅更是位列全国第一。 从2011年到2015年,内蒙的电力消费总量年均增长9.7%,超过全国增速的4倍多;同时期的钢铁产量却下降了4.5%。

为了发展经济,内蒙古砍掉了自己引以为豪的草原生态。随着矿产资源的快速下井,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业在GDP中的比重不断上升,而农业则连年负增长。 作为重化工业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的转型之路还很漫长。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