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fta中国哪些企业会受损?
中方的损失主要是出口退税, 具体金额需要海关等部门的详细数据,但是我们可以从以往案例来估计一下。 2015年美日韩三方谈判未果,最终由世贸组织的裁决,美方补贴额为48.3亿美元(美国棉花出口补贴),日方补贴额为9.5亿美元(日本化肥和钢铁出口补贴),韩方补贴额为9.7亿美元(韩国半导体出口补贴);
根据国内产业受损情况,一般出口退税占产品出口收入的12%左右,我们按照这个比例估算,此次fta对中国造成约600亿人民币的损失(483+95+97=675亿)。 这个数字大概相当于2014年中国工业利润总额的1/24(57765亿元*12%),或者中国进出口总额的1%不到(28627.3亿美元*0.35%)。
其实,在现有贸易协定框架下,如果进口国给予国民待遇,则本国的生产者必须承担比现在更高的关税,否则贸易协定就无法达成。所谓的“牺牲”实际上就是额外负担的关税,而不是出口退税。当然,关税是对进口国征收的,因此是进口国(包括本国消费者)受损而不是出口国获益。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fta下中国实际没有利益获得者。 如果从更宽泛的角度看,任何贸易协定都是在一定条件下让渡部分或全部贸易权利所达成的协议,其目的是通过扩大贸易权的方式达到刺激贸易的目的。换言之,贸易协定的本质在于以贸易为桥梁,将原本不能自由流动的资源(尤其是要素)纳入到生产之中,从而获取额外的收益。从这一角度看,由于中国的要素成本相对较低,而日韩两国要素成本相对较高,在现有机制下,fta对中国经济的促进作用要大于日韩。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析并没有考虑贸易的自由化带来的竞争效应问题——即国产商品面对国外商品的竞争力可能会下降的问题。事实上,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各国产业政策的调整,绝大多数产品的进出口税率都呈下降趋势(除特殊保护商品外),因此贸易自由化并不会给中国带来新的税赋负担。而且考虑到中国的比较优势正在逐渐向高端产业转移,部分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甚至有可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