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是投资主体?
我们一般把出资者称为“投资者”,与之对应的被投资者(或被投资单位)就是“融资者”了,这是比较正式的名称;而俗称中比较常见的“股东”、“股民”等,则属于较笼统的概念,可理解为“资产所有者”。 无论是“投资人”、“股东”还是“股民”,本质上都属于一种权利(或称权益)的让渡——你把资金或股票投资给我,我让你成为公司的股东并参与公司治理和分享收益。不过这些名词所反映的对象不同: “投资者”强调的是投入资金(资本金)获得收益的权利; 而“股东”更强调的是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投票权来影响公司决策、分享投资收益的权利。
当然,大多数的企业在成立之初都需要从外界吸纳资金,这也是一个投资的过程;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可能还需要增加资本金,此时也要对外筹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与“股东”就发生了重叠。 但通常来说,作为企业财务顾问,我们会建议客户先分析融资需求,然后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考虑如何满足该需求。这是因为在现代公司制度下,企业的法人资产与股东资产是完全分离的,并且法人财产权还要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满足了投资者的融资需求才能谈得上投资者是否成为股东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