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秩序日是几时?
1995年7月1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上海市维护社会秩序条例》,自1995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治理治安乱点的行政性法规。 2003年4月1日、2006年7月13日,上海分别对《上海市维护社会秩序条例》进行了修订。
2013年3月18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新试点,试点期限为两年(2013年至2014年)。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创新试点城市,上海的“社区安保”被写入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案之中。
2017年4月1日起,修改后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定》开始施行。 该《规定》取消了对“违法人群”、“不稳定因素”和“案事件”等三大类特定对象的界定;增加了防范处理邪教组织活动的内容,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