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诈骗如何取证?
这个案子的难点在于证明股票交易的真实性以及交易金额的大致情况,如果这两个能证明,那么诈骗罪成立没问题了。 当然,证明交易真实性的证据最好是有公司盖章确认的交易记录(如果公司已注销就难办)、出入金记录;要证明交易金额,最好是客户账户的进出资金记录和诈骗人账户的进出资金记录对一下,大致对得上就能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基本涉案金额了。
其他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手机短信、QQ信息、电话号码等信息,用来佐证上述交易记录和联系方式的真实性。 如果这些无法完全收集到,并且被害人因被诈骗而失去冷静,没有及时保存好相关证据,导致后期难以维权,怎么办?
首先应当第一时间报案,告知公安侦查人员案件的主要情节,并提供自己了解的相关证据材料,配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受害者还可以利用网络公布骗子的相关信息,给骗子施加压力,督促其退赃退赔,早日归案。
《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受害人可要求返还被骗款项并赔偿损失。若犯罪嫌疑人拒不退还的,法院可以判决责令其退赔,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支持退赔诉求。
例如在(2018)粤52刑终72号中,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被告人杨某诈骗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本案属电信网络诈骗,且犯罪所得数额达36万余元,根据法律规定,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该案判决已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