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可以用来还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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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以贷还贷”本质上是借新还旧,而银行对于“借新还旧”是不允许的。 之所以不允许,是因为从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角度来看,客户借新还旧的债务风险没有降低反而有所增加,首先借款人是新的,信用风险增大了;其次贷款资金流向也是新的,风险也增大了。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企业出现经营困难的情况,应该及时寻求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而不是继续盲目借贷,以贷养贷,最终陷得越来越深。如果是银行违规放贷,或故意不执行监管规定,给借款人造成损失,也可以寻求司法帮助,要求赔偿。

常见的操作是,先让借款人归还之前欠下的贷款,然后再将剩余钱款借给借款人。这样的做法看似是银行帮借款人偿还了之前的欠款,实际上,银行收取了借款人双方的贷款利息,甚至还可能额外赚上一笔因为时间差而产生的贷款利息。

虽然这种做法会让银行贷款的资金流动性增强,表面上看起来银行的放贷能力增强了,但实际上,银行通过这种操作收回来的是本息,而放出去的却是只有本金和几厘的利息,甚至是没有利息的。所以,对银行来说,其实是一种亏本买卖。 为什么银行还要这么做呢? 一方面是因为有央行给予的基准利率优惠。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毕竟对企业而言,短时间内偿还巨额利息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很多企业的现金流都出现了大问题,更是无力还债。 当然,银行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要知道,一旦借款人不还钱,银行收回不良资产,那么首先受影响的就是整块资产的质量,然后影响银行的其他贷款回收,最后导致整个银行的信贷资金出现流不出、收不回的局面,那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所以,即使银行“赔本赚吆喝”也要为借款人“续命”,维持资金的流动性。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银行以贷还贷属于正常的业务操作流程,但是银行要收取贷款的本金+利息;而借款人拿到的钱却仅仅是本金部分,二者之间的差额就是银行通过这种方式获得的利润。而且,由于这部分资金实际上是被银行用来清偿借款人所欠债务的,因此不能计入银行的营业收入,而应当作为冲减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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