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协议比较复杂,首先由上海灿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索尼音乐娱乐(Sony Music Entertainment)签署国际授权合同,授权灿星在全球范围内(除台湾和外蒙古)的电视播映权;然后由上海灿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浙江卫视签署合作合同,授权浙江卫视在指定区域和平台上以卫星电视节目形式进行播放的权利;最后,浙江卫视为此节目支付的费用为1.2亿元。 也就是说,从国际到国内,《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协议都走完了,没有任何漏洞。而如此谨慎,也是由于此前《我是歌手第二季》遭遇侵权而被诉至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赔偿了版权方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