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静默期多久?
静默期是一个非正式的名称,指的是一个法律程序中的特定阶段,在此期间不发表意见、不提供证据或不接受答辩。 在美国的诉讼中,有好几种不同类型的“静默期”(gag order)。有些是由法院发布的,还有一些则是由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当事方提出的。 大多数的静默令都是基于同一项理由——防止事后陈述的不完整性。
在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可能会进行大量谈判,试图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协议成功,他们将不再需要向法院提供任何新的信息来支持他们的请求。
但是,一旦协议没有达成,问题就需要通过审判的形式来解决。此时,问题就变成了“原告是否有权就被告的行为给其造成损害提出索赔”。 这个问题很微妙,因为被告可能会否认原告的指控,而法院则需要审查双方提供的所有事实和证据,以确定纠纷的性质及其严重程度。如果原告在法庭上提供了一些新的事实或细节,而这些内容是在他们最初陈述中未提到过的,那么这些后来提供的信息将可能被法院采纳。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双方在开始正式庭审前会先进行一次“预开庭审理”——这时律师可以自由发言,向法官陈述案件情况并出示相关证据。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不会在预开庭审理时提出对新事实的证词。任何一方若想在正式庭审时提交未经事先陈述的新证据,就必须获得法院的许可,才能继续推进该案。
这种允许当事方向法院申请在正式庭审时再补充新证据的规则就是“静默期”(gag order). 在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刑事诉讼规则》,其中也会规定相关的“静默期”制度。但各州对于这一制度的定义和理解都大同小异。
一般来说,在刑事案件中,法院发出的静默令有两种形式之一:一种是“绝对静默令”(absolute gag order),另一种是“有限制条件的静默令”(conditional gag order).
1.绝对静默令 绝对静默令禁止律师在任何情况下向客户以外的人披露案件相关信息,也禁止媒体和公众对案件的报道。它完全阻止了律师在与当事人讨论案情以及准备起诉书等文件时的口头交流;
2.有限制条件的静默令 与绝对静默令的区别在于,有限制条件的静默令允许律师就案件向指定的当事方(如媒体或公众)发出书面通知。这实际上给了律师一种选择——他们可以选择是否将案件的相关信息透露给指定的当事方。
无论是采取何种形式的静默令,它的目的都是为了确保诉讼的公平进行。如果没有这种法律制度,任何人只要在起诉书中提起指控,就意味着在私下里已经获得了胜诉。这将使司法程序失去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