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工耳蜗报销吗?
在北京上学的外地学生,在校时参加的是学校所办的保险,这个保险不包括医疗赔付(这点跟外地学生相比真是不公平!)。 不过,在2017年4月之前,对于患有先天性疾病(包括先天性耳聋)的大学生,是享受大病医保的,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用。
但自2017年4月份之后,教育部和人社部联合发布的《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中规定,先关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所以,题主的情况,属于第三方责任方理赔无果后,应该自行解决的医疗费支出项目。
有专家曾经这样建议,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先由当事人将医院和相关责任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因延误治疗而导致的损失,同时申请对听力进行伤残鉴定,以明确原告的损失。待判决生效后,可持判决书和鉴定书到社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但诉讼费、鉴定费等必要开支,由您个人承担。
此外还有另一种方式——返聘。 由于楼主已经毕业,学校不再负责保障员工的医疗保险等福利,因此可以通过返聘的方式来延续之前的医疗保险关系。但由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受到限止,很难达到终身享受的待遇。
希望我的经历对你有所帮助,也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