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员企业是子公司吗?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概念在《公司法》上是有明确界定的,并不以是否同一登记为准。 首先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定义: 第一,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企业一定数额的股份或资产,并以此为基础控制该公司,通过所拥有的股份或资产获得经济收益,进而实现经营目的的企业。第二,子公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完全独立于母公司之外,单独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拥有自己公司名称和经营机构的营利性的企业。
由此可知,判断A公司为B公司的子公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 A、B二者是否为法定登记的共同出资人(股东);
2. B对A是否享有经其参与分配而获得的收益权(分红权);
3. B是否拥有自己的名称及独立于A的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等;
4. A、B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依法进行登记注册;
5. 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即注册资本金是否实缴。
综上,A作为B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母子公司特征,属于母公司下属的二级子公司。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分析均基于现行公司法框架内,若未来公司法修改,上述内容将随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