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影子银行有哪些?

宋妙玟宋妙玟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我猜题主想问的是“中国目前都有哪些影子银行业务”,而不是问“什么是影子银行”。 因为如果单从定义上来说,只要是从事金融中介业务的公司都属于影子银行的范畴。这范围也太广了,几乎可以囊括所有的金融机构。 所以如果要从“有哪些”来回答问题的话,简直是要出一本书的;而且就算出了书也不是知乎问题的提问者能买得到的…… 因此最好还是回答一下“什么是影子银行”吧。

影子银行(Shadow Banking)这一概念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11年4月发布的《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首次提出的。它是指在官方监管和治理框架之外,通过非正规途径提供融资的相关机构和业务,与传统的商业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形成互补关系。[1]

按照这种定义,所有非银行的金融机构或企业都具备开展影子银行业务的可能性,并且现在已有诸多案例出现。 但我国的情况似乎更为复杂一些——因为我国除了有以商业银行为主体的正式金融市场外,还有以非银金融机构为参与主体的非正式金融市场。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定义中,虽然强调了“官方监管和治理架构”,但强调“制度性”框架显然不如强调“政府主导”更符合国情;因为在我国,无论是正式市场还是非正式市场,其运行机制都离不开政府的干预,至少是政府的默许。[2]

在我国要区分真正意义上的“影子银行”和传统商业银行确实很有困难。不过我们还是可以借助IMF的定义以及一些研究文献的结论,大致梳理出我国影子银行业务的主要构成。 在我国,与影子银行最接近的一类金融中介就是信托公司。根据信托业务的分类标准,我国的信托公司可以分为经营信托和代理信托两种。前者是指运用信托财产为委托人提供服务并获取相应报酬的行为;后者是指受托人接受客户委托,代为收取、管理、分配资金或资产,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投资决策职能的业务模式。

经营信托方面,信托公司主要起到类似美国基金管理人(Fund Manager)的作用,即主要提供资产管理(Asset Management)服务;而代理信托方面,部分信托公司开展的类似的并非信托业务,而是属于银行中间业务的理财业务。

综上,我国的影子银行业务主要有以下两个组成部分: (一)“影子银行”式资产管理 这类影子银行业务是以信托公司为媒介,通过信托计划等金融工具,实现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增信支持,由金融机构作为委托人将其闲置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也就是信托公司,然后由信托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与管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这部分业务的运作过程类似于基金管理人的运作流程,但是我国目前的信托公司业务备案实行的是事前审批制而非注册制,这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对每一单笔业务的风险状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所以尽管从法律上说这些业务都是受监管的,但依然可能存在着道德风险和问题。

(二)“影子银行”式理财业务 这部分业务是近年来新兴起来的,主要是信托公司以理财顾问的角色,协助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管理。具体而言,就是通过投资管理运作,实现对资金的有效管理并进行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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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城商行组成的表外理财产品。商业银行作为影子银行主体,依托于理财业务,通过同业业务、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充当通道,以非标准化债权类投资和类信贷业务为主,实现了风险的转移。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人以及金融脱媒化的加剧,使利差在不断收窄的商业银行,越来越把理财业务作为新的业务增长点,其不断膨胀使风险不断增加。

其次,信托公司的信托贷款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首先,一些信托公司和企业相勾结。设立房地产类、融资类或基础产业类信托计划,将所募集到的资金违规投向限制性或高风险领域,或者以股权投资、权益投资等名义变相向高风险领域提供无风险回报,通过信托方式变相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其次,信托公司通过借助银行通道,将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于非标债权和类信贷资产项目,并与银行开展同业业务过程中,在银行投资信托受益权或资管计划收益权中充当“通道”或“过桥”等角色。第三,部分信托公司游走在监管空白区域,与p2P、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机构混业经营,利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避监管,开展具有高风险的阳光化私募基金。

第三,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管计划,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违规投资或委托其他机构投资于非标债权和类信贷资产,借助银行作为通道,使风险转移到银行。

第四,第三方理财机构、小贷公司、典当行发放贷款或股权投资:部分第三方理财机构游走在法律监管真空区域,违规保证收益、承诺分红或变相保本付息,以及“庞氏骗局”骗局风险积聚。在实际业务运行中,一些小额贷款公司与典当行游走在法律与政策监管的“边缘区”和“真空区”,存在违规经营、虚假出资、虚假注册资本、抽资等现象,在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极易出现兑付危机。

第五,地下钱庄非法集资和p2P网贷:由于中国存在多层次二元金融体系,在正规金融抑制下,地下金融高度发展,地下钱庄不断扩张,从事拆解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高利贷业务。与此同时。部分p2P网贷平台被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或游走在监管“真空区”,采用违规向线下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挪用客户资金甚至采用非法拆解、非法集资诈骗、非法从事期货、现货交易和出售假保单等违法业务,风险十分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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