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监事有股份的吗?
监事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有:
1、公司设立时,其作为出资人投入公司的股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往往担任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务,他们常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常常由发起人担任,他们持有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之后,该股份可依法转让。依《公司法》第57条,与此项规定不同的是,公司律师、公司会计师、公司评估师等中介人不能在该所服务的公司任职,也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这是公司法对专业中介人的特定义务规定。
2、持有公司职工股分。公司职工可作为持股主体,有权持有该等股份,公司法未对该等股份的数量作限制规定,公司可作具体规定。对于向社会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公司规模较大,专业技术人员较多,其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往往对公司生产、经营起重要作用,他们担任公司监事,常有持有公司职工股份。
3、持有公司其他员工投资股。公司发展过程中,为解决员工子女就业问题,通过内部融资取得的资金所形成的股份,可称员工投资股,其持有主体是公司员工及其子女。这些人员持有公司股份,不享有相应的表决权,公司法律未对员工投资股的持股主体作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