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老总有股份吗?
在中国石油国有股占56%,国有股又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外资股等。国家股,即国家授权单位的经营管理的股份,主要是中央的部委和地方的省市政府,包括一些特大型的国有企业和公司。国有法人股,即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包括中央的部委和地方的省市政府投资形成的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其性质属于国有资产。外资股,即中国的港、澳、台地区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和与中国有关系和密切关系的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形成的股份。
在中国石油管理层和职工持股,主要是采取了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的特殊目的载体持股模式。员工持股计划是一种使雇员分享企业的利润,并通过持股参与企业的管理决策的制度。设立信托制员工持股计划是中国现阶段实行雇员持股制的比较可行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操作程序是:雇员持股的股份由独立的托管机构,以员工持股计划的名义代为持有,管理权可以由雇员选举产生的管理委员会掌握,也可以委托具有管理经验的信托投资机构行使。在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中,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包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以及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他们按约定的出资方式等条件取得员工持股的收益。员工持有的股份按约定不得自由转让和出售,以保证股份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