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助学贷款得多久还?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起学问题的重大决策。 办理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审批、放款、还款等多个环节。 申请贷款的学生持有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申请表》;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初审通过的借款学生资料报送至县级财政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财政部门联合经办银行办理借款手续,并将批复文件及借款合同等送交申请人填写并核对相关资料; 借款人接到学校盖章确认的《申请表》后,及时送到经办银行,申请办理贷款拨付手续; 经办银行收到教育部门转来的借款合同等资料后,审查确定无问题或瑕疵后,启动放款程序,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学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具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一般要在每年10月份以后,并且需要符合当年国家助学政策的有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学生们毕业工作后,自筹资金及时偿还贷款。 如果学生出国(境)留学,或有就业单位的,则应提前一次性还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 若选择继续攻读学位的,则应继续按照国开行提供的学费标准支付贷款利息,直至还清本金为止。
如果学生毕业后选择回到原籍工作,那么其还款的渠道和方式将与毕业生离校时有所不同。此时,学生就需要与经办行签署《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合同变更协议》,明确学生的还款责任,并通过转账的方式,将相应的款项转至国家的账户内。 当然,如果是特殊困难群体,在大学毕业时确实无法按时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可以提出申请,办理相关延期付款手续。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延迟期间不加收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