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有峰谷电价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居民阶梯电价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分类定价。其中,对于居民生活用电,根据用户月平均用电量将家庭用电分为三档,每档的电量和电价各有不同;而商业等其它类用电则实行统一电度电价、分时电量加价的原则,以峰时段、谷时段分别进行定价,即所谓的“分时段计价”或“峰谷价差”。 所谓峰谷电价政策,就是根据不同的用电时间划分,分别制定差别电价。一般在晚上10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之间,用电高峰时段,电价高;而在白天,特别是中午,则会降低电价,以鼓励居民和企业节约用电,合理用电。 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有序放开部分竞争性领域电价的通知》,从2015年7月1日起,全国除个别地区外,有序放开非居民用户电费价格,推行基本电价和市场电价两种形式。市场电价由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化规则确定,基本电价执行政府指导价。
同时,通知指出,要探索建立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完善电价机制。加快出台实施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文件,科学制订阶梯电价方案,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这个政策其实是个过渡,最终目标是取消分时限电,实行全面市场交易电价。 不过,在通知中,国家也明确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需要具备的条件:一是居民生活用电量所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较小且相对稳定(低于4%);二是居民生活用电中的基本消费部分与非基本消费部分的比重大体相当。这两个条件要求,意味着只有用电基数小的地区才有可能执行这个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