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为何回购股份?
股份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从市场上收购发行在外股本的行为。上市公司实施回购股份,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加运营资金;有利于稳定股价,维护上市公司股票的价值及投资者利益的;有利于缓解资金困难,减少债务比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2014年1月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明确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上市公司进行股份回购,应当遵循公司自治和证券市场基本规律,做到合规合理、真实确定、公开透明,公平善意,充分考虑股东利益和市场因素,不得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是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时,可以委托的交易对象应当是具备资格的合法法人机构。其中,因违法违规被责令收购公司股份的,承担回购义务的主体是本公司。对于回购股份的支付方式,可以现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现金结算等方式。上市公司应当对回购的股份进行封存,并妥善管理。
三是对于回购的股份,上市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报告书后30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同时,上市公司应当披露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成后的股权分布情况,并于披露后30日内提交回购报告书。
四是对虚假陈述责害人予以补偿的上市公司,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或因违反股票上市规则被中国证监会责令重组的上市公司,以及存在其他涉及重大债务重组、股东利益分配的上市公司,不得采用回购股份方式。
五、对于已扣减的股份,上市公司应当在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后30日内将扣除股份通知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
六、上市公司实施回购期间,其经营状况或者财务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可以中止回购股票,并在1年以内继续完成回购。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或者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的,可以重组回购股票方案。
七是上市公司应当在回购协议签订后30日内,委托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回购计划约定的相关数量,冻结回购协议签订当日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在股东名册的回购股份。
八是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除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外,还应当及时披露股份回购的重大进展,包括回购协议签订情况及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等。九是上市公司实施回购,回购的股份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应当在回购股东权益时提前两个交易日发布回购提示性公告。
十是上市公司董事会违反《关于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规定的义务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可以对责任人员采取不同形式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