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公积金贷款多少杯?
2015年4月份,淮安市开始施行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政策内容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对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可降至30%,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1.1倍。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享受公积金低利率,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每人20万元提高到每人30万元。
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且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贷款利率的,不做年龄限制,不作收入证明和还款能力要求,不纳入信贷规模。 对困难企业和下岗人员重新就业交纳公积金的,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可给予支持。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对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家庭,可一次性同时办理多套自住住房的相关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