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银行贷款怎么分配?
我最近也遇到了这样的贷款难题,因为我是借款人,我借钱用于公司经营,我老婆不知道,现在想要离婚,债权人是我父母,我父母也想让我还钱,可是我现在没钱还,我不知道怎么办了!?
回答:先打官司离婚吧 ,然后让女方去银行做变更手续,把银行账号改成自己的,之后每个月按时还款就行了,如果她不还的话,你作为借款人就有义务还款了.但是这样操作对你不利,因为这个银行的借款是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你一个人还款,你会被记入不良征信系统,对你今后办理信贷业务会有影响。所以最好的办法是,你和你妻子协商一致,把你母亲的那部分债权转让给你,这样你就不用还款了。
下面来说说你这个案子的问题: 首先,你所借的这笔款项属于生产经营性的贷款,按照国家的规定是必须用在企业的生产或者经营的环节上,如果你用这笔钱去买了房子,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挪用资金了,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当然,现在你没钱买房,就把钱放到你的企业里面去运作,从长远来看还是属于挪用的行为,只不过你自己不算是直接挪用而已,你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有可能会挪用。
第二,你妻子的银行卡一直由你掌控和使用,并且你也承认这笔贷款的资金实际使用人是您,且贷款也是您申请的,虽然最终账户是你妻子名字,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应当认定为是您向银行借款。(你可以试试让你妻子不承认)
第三,如果你能证明该笔贷款系以你妻子个人名义所借,且你妻子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款并未交付给原告,而是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则该笔债务应为原告与被告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原告与被告共同偿还。否则就是您个人债务。(这步你应该可以证明,毕竟贷款时都是你在使用和管理)
关键的一点是,你能不能证明这个卡一直都由你保管和使用,而且你能不能证明你还款的金额和流水。这些都需要证据来证明,否则就很难办。 如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话,估计你会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也就是62万的还款责任。同时,你的妻子会向你追偿其已经归还的本息。 当然,这是法律途径的处理方式,实际上你可以和你的妻子协商,让她帮你归还有关的款项,然后让你的父母放弃对你的债权主张,不过这样处理的话最好让律师介入,防止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