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科技项目是什么?
两年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是在《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省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科发〔2016〕35号)文件指导下,由山东省财政厅、科学技术部于2017年设立并实施的科研项目,旨在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主动转变观念,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科研项目的开发和技术成果的转化上,提升科研水平,创造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该课题实施期限为2年,每年评选一次;省级财政按50%的比例予以资助,每人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对于评审合格的成果转化项目,省科技厅将下达立项通知,并提供相应科研条件配套支持。对于评审合格但资金需求低于立项额度、或经评估确有应用价值但资金需求不足10万元的成果转化项目,可实行“有价证券”方式融资,通过认购单位发行的股权凭证形式筹集资金,投资收益率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执行。
在成果转化过程中,项目实施团队须与依托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合作方式和事项。双方对研究目标、内容、期限、经费使用、成果归属等技术性事项要作出明确规定。其中,技术合同中应详细规定双方各自承担的义务、具有的具体权利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项目负责人是科研项目转化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知识产权的全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