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造假还能上市?
2011年的造假,是当年市场环境的产物。 当时,新三板刚推出不久并在市场上受到了极大的追捧;同时,市场上还有大量的拟上市公司在排队等待IPO。在这样的情况下,监管层为了维持市场的活跃度,对于IPO的审核明显放宽了要求,甚至出现了所谓的“新三板神话”,即很多新三板的企业通过转板的方式实现上市。
在此大环境下,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科技”)也赶上了这趟列车。虽然该公司当时存在诸多问题,但经过包装后,最终得到了监管层的认可并顺利过会。
然而好景不长,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要求的变化,之前那些借助新三板套现的公司被一一打回原形。尤其是部分主营业务虚高、财务状况存在重大瑕疵的公司,直接就被否定了IPO的申请。而多伦科技也因为涉嫌伪造合同等虚假材料,遭到了监管部门的立案调查,使得原本就进展缓慢的IPO再次陷入停滞状态。
不过,虽然身陷造假风波,但在资本市场却并不是没有先例。像之前的绿大地、万福生科等都是先例。只是这些案例都受到了严重的市场惩处,多遭退市的命运。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多伦科技此次被证监会对涉事员工定罪处罚的话,可能会因作为拟上市公司而被退市吗? 对此,证券法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夏安琦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根据目前所发布的信息来看,很难判断是否会被退市。因为公司法的追究主体是股东和董事,而证券法的追究对象包括发行人在内的相关主体,因此两者之间并不矛盾。而且,从证券法的角度来看,只要构成欺诈发行或者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是否应当从重、加重处罚的问题,夏安琦认为,无论是从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还是打击证券市场的违法行为角度出发,这样的考量都是有道理的,也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只不过需要结合个案来分析究竟是否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罚,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