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投资是金融投资吗?
谢邀! 这个问题的核心在于“直接”和“间接”两个关键词。 先谈谈这两个词的意思。 “直接”在这里是指投资项目直接或间接地被用于生产活动,与投资项目的融资渠道(直接融资还是间接融资)无关;“间接”在这里指借款人通过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其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活动,而不是像直接贷款那样,借款就直接用在项目投资上。尽管两者都是企业借款,但前者是直融,后者是间融。 那么,是不是所有直接贷给企业的钱都算直接投资呢?也不是。这里的企业指的是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经营性实体,它至少拥有完全控制的企业资产、负债和经营成果等要素,才能把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资金算作自己的资本金。如果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哪怕只是缺一个要素,就不能简单地把金融机构的钱计为自己的资本金。因为企业可能没有能力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和控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把资金直接贷给了企业,也不能算作这个企业的直接投资。举个简单的例子:某工业企业向商业银行借款100万元,准备拿来购买一台设备,但是该工厂并不具备建造一条生产线的能力,其实际用途仍然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的需要。这样,无论是借贷的方式还是在性质上都属于流动资金的临时周转,并不能改变这100万元作为短期借款的性质,自然不能把这笔借款作为该企业的新投资。换句话说,借款应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左半边,而不是作为权益(股东投入)的增加。 只有当企业有足够的独立性,而且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能够充分披露时,投资者才可以合理评估它的投资价值并据此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否则,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投资者的决策将变得极其困难乃至不可能。这就是金融投资和直接投资的关键所在——“直接”意味着企业和投资者可以实现信息和权力上的制衡,而“间接”则会导致信息和权力失衡。这种失衡对于投资者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市场机制的作用效果。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会由于市场力量的制衡而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间接投资的风险往往低于直接投资。但在非完全竞争的市场中,这种情况可能会发生逆转——市场力量无法有效地制衡信息缺陷,导致间接投资的风险反而有可能高于直接投资。直接投资更有可能受到政策的影响——政府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在短期内直接干预某些行业的投资,而在长期又可以通过税收激励等方式引导市场的力量走向。